一是增加森林碳匯。要圍繞“在2005年基礎上,到2020年森林面積增加4000萬公頃、到2030年森林蓄積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”的目標,著力推進國土綠化,著力提高森林質量。要把造林綠化、森林經營工作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更加有機地結合起來,花更大功夫,努力增加森林碳匯,充分展示林業生態建設對于應對氣候變化的顯著成效。
二是穩定濕地碳匯。要對照《全國濕地保護“十三五”實施規劃》確定的濕地保有量任務,進一步細化分解,倒排進度,研究提出本地區2017年至2018年相應的濕地保有量任務指標。要加大濕地保護與恢復力度,努力實現濕地總量穩中有增,穩定并逐步增加濕地碳匯,充分發揮濕地生態系統的碳匯功能。
三是減少林業排放。要敢于“亮劍”,加強林地占用管理,減少林地流失,遏制濕地流失和破壞。要按照森林防火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相關規劃的要求,切實加強災害監測預警、檢疫御災、防災減災體系建設,努力將災害引致的森林碳排放降到最低程度。
四是抓好碳匯考核。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,將對“十三五”時期溫室氣體排放下降目標(含林業碳匯指標)進行考核。目前納入考核的兩項林業碳匯指標是年度造林合格面積、年度森林撫育合格面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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